曾俊華自爆「黑材料」 曾從事非法裝修工程
發布時間: 2016/07/26 20:39
最後更新: 2016/07/26 21:03
曾俊華最為人熟知的,就是他身為財政司司長的職銜。可是,「財爺」在大學時卻非主修金融、財經,而是建築。但他亦沒有成為建築師,而是做了教師,後來更成為當年第一位港府從美國招聘回港的政務官。
曾俊華今日續在電台節目中,分享他的大學生活,以及工作時的經歷。
Q:為何從建築投身教育?
A:我大學畢業時,正值70年代、經濟困難時期,我當時是讀建築的,很有期望可以設計「正嘢」,但現實不是這樣。我在一間公司待了數月,都是在設計廁所的管道細節,令我對建築這個專業有一點反感。我就決定不做這行業了。
我跟朋友開了一間公司,不做設計,只建房子,加一點裝修。我很開心,因為自己能親力親為,我連供電、供水的裝置都是自己設置,沒有牌照的(這是非法的?)算是,但這是比較小規模的裝修,沒有人會管,但這個經驗很好。
Q:你在讀書和工作的環境裡,有沒有目睹歧視?
A:有,是嚴重的,美國的歷史是充滿對黑人的歧視,有些黑奴來到美國,變成市民以後,仍受歧視。尤其越戰之後更嚴重,很多當兵的人都是黑人。當時的環境裡,會有很多民權領袖出來爭取平等,很多黑人、亞洲人、西班牙裔的人,大家都可爭取多點民權,是一個相當有力的運動。
Q:你有沒有參與這些運動?
A:有一些,在學校、生活中無法避免,因為這就是問題的一部分,所以如果你要解決整個情況,參與是不能避免的。
Q:最激的一次參與是什麼﹖
A:當時有一次在學校反越戰,其實是反權威(與現在的年輕人差不多?)其實有很多相似的地方,尤其當時MIT(麻省理工學院)有最多美國國防研究方面的資源,學生對很多方面都有大的反對,很多相當大規模的示威行動。不知是有意無意,有一兩年的示威活動臨近大考,學校就提早放假,取消大考,我想可能是因為放假能讓學生們回家,不再示威。(你有參與過?)我有,有參與過。
Q:作為過來人,你會很了解香港年輕人的激進行為?
A:理解,這都是一個學習的過程,大家都想透過示威了解社會更多。我常常都覺得,大家要透過多溝通,加深理解,可以解決問題。
Q:你為何從建築轉執教鞭?
A:當時在波士頓,有很多外來移民,包括香港移民。他們面對的環境與我初來紐約時,分別不大。當時我跟別人正從事裝修,就在想怎樣可以幫助新來的華僑﹖剛好有朋友跟我說,教育局有一個雙語部門,正聘請老師,就問我有沒有興趣。
加上當時麻省剛通過了一個新的法例,外來的學生可以修讀一個過渡式的雙語課程,讓他們在三年內以自己的母語學習科目,再回歸主流。我立即去讀夜校,早上做工,晚上讀三、四科,一年之內就拿到了雙語的碩士學位。
我也讀了很多語言學的課程,我在MIT時也有跟隨Noam Chomsky(著名學者)學習,但當時他是教授語言學,而非革命。當時去應徵(教師)也很有趣,我在裝修工作後,穿著牛仔褲就去了(著裝污糟邋遢?)我還掛著一個鎚仔去應徵。面試時,我跟面試官談了一會,相當投契,他就著我明天上班。
第一年教書是教初中的學生,我現在還有跟他們接觸,用書信、電郵來往。這樣就做了一段時間,但薪水就一般般,我記得薪水是8000元美金一年,分十個月付,你可以計算得到,每個月只有800元。
(比你之前的收入少?)少很多,但也可以接受,因我和我妻子「唔驚唔夠食」。第二年時,他們覺得我做得好,想把我升職,讓我由(前線)學校回到中央的部門,負責設計課程,薪金由每年8000元上升到30000元,我突然間富裕了。我從事課程設計的日子都頗開心。
Q:你是否因教導來自香港的學生,而接觸香港流行文化?
A:在波士頓教書時,接觸很多來自香港的學生。他們剛從香港而來,對當時的流行文化很熟悉,我們常常談及這方面的事,他們也推介我很多流行的唱片及電影。
當時在波士頓有一間戲院,日間播放三級片,晚上就租給華人社會播放中國電影。當時我們聽說紐約有一間戲院,有很多張徹、傅聲的洪拳電影,我們都非常著迷,幾個師兄弟駕駛四、五個小時車到紐約去看場電影、吃一碗雲吞麵,又駕車回波士頓。
學生也會推介我聽一些唱片。當時沒有人喜歡白人歌手,我會聽一些Motown、黑人歌手的音樂,後來香港也製作自己的音樂,如許冠傑,聽到地道的廣東話,我也會非常開心。
甚至我當時也會跟幾個朋友一起玩樂隊,隊名是Sojourners,意指「過客」。因我們的曾祖父、祖父等人,會到美國的心態都是作為一個「過客」,打算來賺錢,賺夠了就回家鄉。雖然絕大多數人在年紀大時,反而不夠錢回到家鄉。
當時我們會唱很多許冠傑的歌,很多唐人餐館都會邀請我們到場演唱,我們可以從中賺錢,一晚也有幾百元收入。(你負責什麼?)我彈結他,也會演唱。(你最愛唱許冠傑的什麼歌?)很多都很喜歡,例如鐵塔凌雲,但已不記得怎樣唱了。
Q:你在美國結婚生子,為何回來﹖很多報道說你在美國讀書時,認識在哈佛念書的曾蔭權,終被遊說回港,是嗎?
A:這也是一個元素,但這個念頭已存在一段時間了,因為這不是一個輕率的決定。我當時在美國已住了近20年,已是一個很典型的中產家庭,已結婚,有兩個兒子、兩隻狗、一間屋、兩個雪櫃、兩架車。當時就在想,我是不是要丟下這些東西回香港呢?
不過,我看見我的鄰居,生活跟我差不多,但已經年紀老邁。我當時就想,我在30、40年後,是不是仍然過著這樣的生活,於是就有一點恐懼。我開始想,是否要改變一下,嘗試一下接觸新事物。
當時綜觀整個亞洲的發展,中國方面,尤其香港,正值中英談判,我覺得很有趣,所以就有考慮,可否嘗試在香港發展﹖剛好,我在81年離開了波士頓的教育局,我是當中的高級顧問,負責課程設計。
離職後,我自資考進了哈佛大學的研究院,學費很貴,差不多是我整年的收入。(你為什麼會有這個決定?)我想要改變,加上這是一間好的學校,因哈佛大學是全美國在公共行政方面最好的大學,當時也已經工作了一段時間,想暫停一下,看看在學校裡能否學到新事物,更換跑道。
那時又剛好遇到曾蔭權,他是第一個被香港政府派到美國讀書的官員,在他以前的大多數人是被派到英國深造。跟他接觸之後,我就有考慮是否可考政務官。
當時在美國,也有10多個人和我一起考筆試,面試過後,我和另一位女士獲取錄,但她選擇了結婚,只有我接受取錄,我就成為了那年第一個政府從美國聘請回港的人。
Q:曾蔭權與你說了什麼,最能遊說你考AO?
A:他跟我說,AO的工作每幾年會轉換一次,這點我很喜歡,很大吸引力,不會「死做」30年,也是在做同一項工作。